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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产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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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地方组织法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将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产生方式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中的“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修改为“常务委员会任免”。这一修改对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产生方式来说,是一个进步,是一次完善,是一种优化。
作者 王鸿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南人大》 2022年第5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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