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金控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对于深化金融机构改革、优化金融组织结构、防控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金控集团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于从集团公司治理的角度建立母公司控制权行使的约束机制。与域外其他国家相比,欧盟及其成员国对集团公司治理,尤其是对母公司控制权行使的规制做了较多的专门性研究和立法。在充分借鉴欧盟有关集团公司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我国以强制性规范的方式为金控集团制定范式的公司治理框架,在制度层面补充建立母公司控制权行使的对价机制,在金控集团年度报告中增加对集团治理的详细披露,赋予股东申请对集团关联关系展开特别调查的权利,并进一步完善金控集团子公司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保护机制。
出处
《新金融》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57-62,共6页
New Fina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类型化的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公式化研究”(22AFX014)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