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始终贯彻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教育者要科学认知“家校社”劳动教育协同育人的特征与路径,厘清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边界,注重“家校社”劳动育人的目标统一性、整体关联性、动态互补性。教育者有必要在教育理念、实施机制、实践创新等方面,保持开放心态、挖掘先进典型、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家校社”劳动教育协同育人的统一性与互补性、科学化与规范化,这对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观,引导学生认识社会与增强社会责任感,全面提升学生劳动品格和劳动能力等具有重要价值。
基金
上海市2019年度“阳光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9YG4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