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的“合肥经验”

Hefei’s Experience in Notarization of Lottery of Newly Built Commodity Housing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作为安徽省会,崛起中的合肥坚持这一定位,自2021年4月起,明确市区范围内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楼盘均应通过公证摇号的方式销售。合肥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不断优化公证摇号流程,保障商品住房销售公开、公平、有序,让购房人“安心”买房,提升公证服务能力,提高公证公信力和影响力。
作者
出处 《中国公证》 2023年第1期35-37,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