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推进,网络外部性、市场双边性的影响愈发明显,为经营者集中审查带来了诸多挑战。2022年新《反垄断法》的出台实施,虽然解决了部分问题,但对于审查申报标准单一、竞争损害评估困难以及事后审查缺失的问题仍然缺乏回应,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亟需革新。因此,在立法层面构建多重申报标准、增设竞争损害评估手段;在执法层面强化事后审查的方法是优化经营者集中审查路径的可行思路。据此,应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应对数字经济的复杂性。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3年第2期60-63,共4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