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1]加强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是基层监督融入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乡村组织振兴的重要举措。当前,传统基层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不能满足基层治理的现实需要,监督主体分散、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依然存在,破解基层监督中的难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深入探索。
出处
《重庆行政》
2023年第1期45-47,共3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基金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官僚主义的源头防范与制度纠治研究”(项目编号:2022NDYB2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