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为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集约高效利用地下空间,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确权,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韧性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32期39-44,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