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历史唯物主义的规范性学说陷入了“有”与“无”的争论之中。这种争论对马克思规范性思想的理解过于表面,实际上,只有通过黑格尔哲学才能真正理解规范性思想的思想史内涵并化解“有”与“无”的抽象争论。马克思继承黑格尔对形式主义道德的批判,把道德规范称为“意识形态”,这使其规范性思想具有一定的“无”的特征。而在“有”的方面,马克思的规范性思想不在于建构抽象的规范,而在于马克思同黑格尔一起赋予近代以来的主观性道德以客观性内容,这凸显了马克思和黑格尔思想的深邃性。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进一步超越了黑格尔的伦理国家方案,把抽象道德规范问题转化为社会经济关系问题,通过推动社会革命和建立新的社会交往形式来建立社会规范,并在此过程中扬弃了黑格尔的保守性内容和唯心主义特征,最终具有重要的规范性意义。
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63-70,共8页
Marxism & Reality
基金
上海市浦江人才项目“启蒙之规范伦理的挑战与回应研究”[项目编号:2020PJC1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