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城市权利理论中的城市发展具有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双重逻辑。自然空间为城市发展提供了载体,其特性决定了资源在自然空间分布上必然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社会空间体现为与城市生产相关的社会关系,其生产依赖于自然空间并决定着城市资源的再分配与城市规划的内在逻辑。城市的数字化转型产生了数字空间,与自然空间类似,数字空间为人类提供了新的活动空间。数字空间使城市资源的平等享有成为可能,但数字空间的生产仍存在资本参与及数据资源垄断的可能。为了实现数字化时代城市治理的科学化,保障城市数字化转型下的城市权利,必须认识到数字资源的重大价值,通过制度构建充分发挥资本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推动作用,保障数字空间边缘群体的权利需求。
作者
秦锋砺
郭风英
Qin Fengli;Guo Fengying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82-89,共8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学最新动向和趋势研究”(21BFX025)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会工作视角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研究”(2019BSH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