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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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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57号)[EB/OL].2022-12-13[2022-12-26].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chj/ypgjjgg/20221214152655179.html.经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清热解毒口服液等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经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检验,标示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钟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清热解毒口服液检出高于限量值的灰毡毛忍冬皂苷乙。
出处 《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562-562,共1页 The 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Pharma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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