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1条是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执行监督制度在我国诉讼领域确立以来,对于保障权利和制约公权力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执行实务中执行监督制度的广泛应用,引发了更多对完善执行监督程序、避免执行监督程序空转的思考和争鸣。就执行审查类案件的监督而言,其内部体系可以划分为因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诉而当然引发的执行监督和法院依职权进行的执行监督,对于前者可以参照民事申请再审程序予以规范。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121-134,共14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