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重要性披露是一个全球性颇具争议的话题。我国监管部门于2021年开始要求注册会计师在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中披露重要性。文章通过手工收集、整理、比较分析250份专项说明的披露数据,发现2021年度审计重要性信息披露遵守程度不理想,形式披露现象普遍。在思考现状并借鉴英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监管规则、增加专项培训、实施披露考核等若干方面的建议,以期为提高审计信息有用性提供参考。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23年第4期51-56,共6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基金项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账款减值信息披露研究”(编号:JAS20238)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