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大众看来,父母与子女是世界上最亲近的直系血亲,所以常人认为,父母一旦过世,继承便随即开始。而作为子女,理所当然就成为继承父母遗产最优先的人。但是,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继承问题,就不一定了。因为,在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等存在的情况下,“父(母)去世、子(女)继遗产”的事情或许就没那么简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对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的案件,作出判决::“被继承人前夫作为《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因尽职履行了照顾义务,故获得协议约定的遗产……”面对此判决,法定继承人不同意,提出了上诉……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3年第8期50-53,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