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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主体责任 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被罚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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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陆续公布了珠海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对个人的行政处罚措施。记者检索发现,珠海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城建市政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邓闯,因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被处以86.9万元的高额罚款。
作者 刘小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23年第1期57-57,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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