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一起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民间借贷债权,债务人又在该商品房设置了抵押权的纠纷案件引起了讨论,学者们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裁判思路。以买卖合同担保民间借贷债权,司法解释已经有了明确的裁判规则,①在已经设置了担保的商品房上再设置抵押权,这样的纠纷还比较少见。本文就这一纠纷类型,对这些不同的裁判思路进行理论分析和整理,提出比较完善的处理方法,供法官裁判这类民事纠纷案件参考,并完善这类担保方式的裁判规则。
基金
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点研究项目“民法典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1FXA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