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参照适用,是指基于拟处案型与本座案型的类似性,将原本仅适用于本座案型的法律规范转而适用于拟处案型。依被参照适用的法律规范的效力状态,可将参照适用分为如下两种类型:一是横向的参照适用,系立法上为避免烦琐、重复,将针对本座案型的法律规范,转而适用于没有具体规定的拟处案型。此系一种相当表面化的法条适用技术,依规定(授权)即可为之。二是纵向的参照适用,系由于立法上针对同一案型的调整前、后发生变动,在适用旧法规定时须参照新法规定。这一类型划分系从法律规范的静态角度着眼,均非真正意义上的适用。
出处
《判解研究》
2022年第2期177-195,共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