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中国再次修订《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来,这表明中国已经改变了过去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其次是政府主导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金融机构对土地储备机构的融资逐渐停止。在财综[2016]4号文件中规定,要推动土地收储政府采购,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需要积极探索关于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等相关的补偿服务,加速土地开发的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政府将严格控制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因此国内部分地区在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的时候已经出现了资金不足的问题。要想处理好土地储备工作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还应当积极对土地储备融资的政策进行革新,积极对土地储备融资模式进行革新。土地储备机构可以通过建立私募股权基金的方式进行融资,逐步替代部分债务融资,通过这种手段减少土地储备机构现阶段面临的债务风险,最大限度规模债务发生期间可能会发生的利益冲突,以此实现对储备土地开发与管理成本的灵活控制。
出处
《中国经贸》
2023年第3期23-2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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