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9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其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根本立场交融互动,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与环境权、生态权的有机融合。首期行动计划下,我国秉持可持续发展观,切实保障公民环境健康权益,开始探索环境权的实施保障。第二期行动计划下,我国强化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设计,着眼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法治手段强化环境权益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下的生态权属性开始显现。第三期行动计划下,我国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程,探索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变革,形成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新格局。在最新一期行动计划下,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双碳”行动、完善绿色消费机制与编纂环境法典等方面,促进绿色低碳新发展引领全球生态治理,真正实现环境权向生态权的时代嬗变。
作者
黄承梁
姜彩云
HUANG Chengliang;JIANG Caiyun
出处
《东南学术》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3-21,共9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工程重大项目“百年中国共产党人权发展中环境权的理论与实践”(项目编号:2021mzczd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