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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行业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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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规定退还部分增量留抵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进一步加大了退税力度,对小微企业和“六大行业”实行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全额退税。
作者 徐国兵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79-80,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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