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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授权资本制下认缴制的去与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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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公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将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制度改为授权资本制,同时保留了认缴制。认缴制和授权资本制的推行具有相同的制度背景和制度意旨,目的均在于缓解法定资本制过于严苛的不足,功能上具有替代性;但二者的运作机理和制度逻辑不同,认缴制重在突出股东的出资自主权,授权资本制则更看重公司的融资自主权。目前《草案》中将两种制度杂糅在一起的制度设计,不仅不能达到功能互补或增强的效果,反而叠床架屋,增加立法和法律适用成本。
作者 冯果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3年第2期112-114,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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