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代表人诉讼机制是现行《证券法》修改后的一大亮点。但受客观条件不成熟以及制度供给不足等因素所困,该项制度在司法实务中未能真正发挥预期作用。自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代表人诉讼机制逐步复苏,当下前置程序取消,如何用好、用足现行代表人诉讼机制,成为司法实务界新的命题。解决当事人的举证难、重构重大性的认定标准以及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平关系、完善代表人诉讼相关法律程序、构建证券公益诉讼等成为司法机关的当务之急。
作者
耿瑗
石雨冰
Geng Yuan;Shi Yubing
出处
《债券》
2023年第3期38-43,共6页
CHINA B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