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2022年9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公告),其中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3年第3期50-52,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