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殊荣。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活动开展以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2年,贺州中院被选树为自治区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在以往的工作中,贺州中院提倡实施“四大创新”,实现创建活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