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发展阶段平台互联互通的理论基点与实践进路,应突破当前普遍认知所聚焦的以“B2B”为主的平台企业的互联互通,向以“B2B”“B2C”“B2G”“G2G”多元主体一体化综合作用下的全方位、立体型、多场景的系统性互联互通迈进,促进“数实融合”,使平台互联互通不仅局限在企业之间,推动政府等在内的机构组织所掌握的大量数据要素在商业发展、社会保障、国际合作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在多元价值权衡上,考虑到平台互联互通涉及平台、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应依据平台互联互通的发生领域与具体场景,衡量好不同价值的位阶排序,做好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在监管进路设计上,考虑到平台经济的高度复杂动态性、多行多市跨界运营等特点,现行以事中事后为主的分行分业监管体系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监管。为此,建议在明确平台互联互通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基础上,分阶段、分重点、分场景地以多要素融合治理为抓手,综合运用竞争政策、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全周期、多维度、多工具、多层次治理体系,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
陈兵
夏迪旸
Chen Bing;Xia Diyang
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36-46,共11页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数字经济与竞争法治研究”(19FFXB02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全球数据竞争中人权基准的考量与促进研究”(19JJD820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