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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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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以下简称归集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23年第1期7-7,共1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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