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以知识产权犯罪为代表的新类型经济犯罪呈现出专业化、网络化、链条化的特点,给侦查活动带来巨大挑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可结合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难点,建立常态化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建议机制,并与公安机关形成关于重大疑难案件范围的共识;将常见罪名证据规格成文化,以形成关于证据标准的共识;联合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研判通报制度的专业化程度;在确保监督刚性的基础上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实现侦查监督实效化。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
出处
《人民检察》
2023年第2期68-71,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