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4期63-75,共1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