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分析我国现有的专门规范标准出版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可以发现我国标准出版管理体制存在严重的行政化导向与封闭性特征,具体表现在标准出版单位的指定化、标准出版合同的格式化及标准发行工作的僵化。不合理的机制既不符合标准版权保护的要求,也不利于标准公开的实现。按照《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与《推进国家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所确立的改革方向,应当建立以准入机制为基础,开放、高效的新型标准出版管理机制,通过标准出版管理的放管结合,实现维护标准体系与提高标准实效的双重目标。
出处
《海峡法学》
2023年第1期39-44,共6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法治、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技术法规研究”(项目编号:21&ZD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