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背靠背”条款常见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其核心是以发包人支付为前提,目的是转移承包人的支付风险、减轻其资金压力。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明确的规范依据,司法实践中对“背靠背”条款的性质、效力、适用始终存在争议。“背靠背”条款并非我国民法意义上的法律行为附条件或附期限,而是合同条款附条件,应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条款效力的一般规定判断其效力。为防止承包人滥用“背靠背”条款,应结合承包人的履约情形、分包人的期待利益,对“背靠背”条款的适用予以严格限制或有条件地排除适用,同时明确分包合同无效时,应排除“背靠背”条款参照适用的空间。
出处
《人民司法》
2023年第7期81-8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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