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网络直播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得到快速发展,同时也在内容、产品和流量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我国对于网络直播营销产业的初期治理经历了资质管理、夯实治理基础、出台专项法规等阶段。《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监管制度从根本上建立起网络直播营销产业的综合治理框架,解决了主体认定、职责划分、协同整合机制、法律衔接等治理框架构建中的深层次难点问题。网络直播营销综合治理应秉承整体性治理理念,通过信用治理和智慧治理等路径创新,构建融协调、整合与信任机制于一体的长效治理体系。
出处
《人民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07-109,共3页
People's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智能时代广告导向监管与主流价值观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BXW122)
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智能时代广告导向问题的生成、演化与监管创新研究”(项目编号:SZ2021B042)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