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是第一部以中国内地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其历史意义不言而喻。国际礼让从来都不是一项法律义务,当然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故有必要集思广益,起草一部船舶司法出售效力的国际公约就成为一种共识。为了不影响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船舶司法出售实践,公约坚持最小限度“干预”各国按自身法律规定实施船舶司法出售的原则,立足于程序正义仅对司法出售通知的对象与通知的形式作了必要的要求。中国海事法院每年司法拍卖船舶的数量居全球之首,本公约的通过是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的一个缩影。
出处
《中国远洋海运》
2023年第3期74-75,共2页
Maritime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