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中国网络剧从个体创作迈向工业化与标准化的产业模式,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生产逻辑成为内容制作的核心理念,这种理念的形成既受到市场经济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来自对文化艺术的受众心理、偏好特征的特别关注。为了更好地理解文化创意产业中消费者与内容输出的关系,网络剧制作公司与网络视频平台引入了经济学中的“市场细分”理论并加以实践,形成网络剧较之电影与电视剧不同的定制性和多样性。但与此同时,网络剧产业中市场细分模型缺乏专业化和过度形式化的情况,反而抑制了网络剧的发展路径,因此有必要从市场细分理论的角度,重新审视中国网络剧生产模式的底层逻辑以及文化创意产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内部联系。
出处
《艺术广角》
2023年第1期58-66,共9页
Art Panorama
基金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研究项目“中国网络剧价值取向研究”(GD201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