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拿大在划定其直线基线后,基于“历史性权利论”主张北极群岛水域为其历史性内水。历史性权利是基于习惯国际法衍生的一项先行权利,其成立需满足行使内容、期限以及他国概括容忍三个要件。出于历史原因,加拿大在北极群岛水域实施了一系列国家实践,后被用于支撑其主张。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运用至检视加拿大这一主张是否具有合理性可知,尽管该主张具有一定理论基础,但尚存瑕疵。由利益所引发的问题在寻找解决路径时需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平衡各方利益为出发点,以实现最大程度的共商、共建、共享。此外,加拿大的国家实践为理解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提供了新的启示:中国对其国家实践应作出合理的国际法解释,以阐明其主张的特殊性。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22年第5期71-82,共12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