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中国很长一段时期以手续治国,手续观念却长期被学界忽视。19世纪末康有为、康同薇父女在《日本书目志》中将日文“手続き”译为“手续”舶来中国。1902年留日学生汪荣宝和叶澜编著《新尔雅》,阐述立法手续,将手续解释为国家权力机构制定法律的特定方法。手续具有不等同于道德的正当性,且有繁杂碍事等负面局限性,但超越皇权程式体现国家权力,在清末新政中被部分知识精英接受。预备立宪中清廷学习日本政法制度,手续使用量迅速超过程式,其中梁启超贡献最多。国权手续有一定现代性,但延续权力强制思维,理论和道德上的正当性不足。
作者
涂明君
王冰莹
Tu Mingjun;Wang Bingying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115-120,共6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