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现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6期62-68,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