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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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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适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为2年。试行期间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意见》规范有限人为活动准入;强化有限人为活动管控;严格有限人为活动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意见》还明确,浙江将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开发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应用场景,构建数据共享、业务联动、管理协同、统一高效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机制。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3年第1期14-14,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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