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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分析

The Rightt of Preemption of National Cultural FRelics LEGAL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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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6月5日,国家文物局向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发出《关于优先购买“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的函》,国家文物局经研究决定,对于“中国嘉德2009春季拍卖会古籍善本专场”第2833号拍品“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按照成交价554.4万元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这是我国政府首次采用优先购买权的方式优先购买拍卖市场上的重要文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国家文物优先购买权。
作者 春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拍卖》 2023年第2期66-67,共2页 China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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