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逻辑在先说”诠释朱熹哲学中的“理气先后”问题获得了学界的广泛认同,但是“逻辑在先”的涵义尚有待澄清。“有是理便有是气”这一论述事实上构成了朱熹哲学中“理先气后”的实质内涵,其中包含了本体与实存、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气的实有性蕴含在理的实有性之中,理具有自我实现为实存的必然倾向,这是理之所以为“实理”的原因。理作为事物的本质可能性与实存事物的现实性之间同样具有辩证关联,现实性蕴含了可能性,同时真实的可能性应当通过人的能动作为在现实性中获得实现。
出处
《中国哲学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5-32,共8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