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发展村级议事协商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亦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形式。乡村人口结构、业态结构的变化必然带动乡村治理内容和结构的变化。近年来,党和国家持续地通过政策实验推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提升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从而能够促进制度现代化转型。在尊重创新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基础上,分析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案例发现: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差异实为制度在实践场域中的结构化路径差异,基层政府制度供给策略与村庄自主调适共同影响了制度创新的结果差异。在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过程中,要注重和坚持乡村治理系统的动态均衡,把握影响村级治理系统动态均衡的关键变量,找到一般经验与具体实践的连接点,实现政府与村庄的有效互动、村民与居民的有效共治、新制度与旧制度的有效互嵌,从而逐步推进和最大限度地提升村级议事协商实践的治理效能。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26-135,共10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和经验研究”(22ZDA06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发展阶段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机制研究”(21BKS12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