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和文化的普遍性既是一个老问题,又是一个新问题。以启蒙运动所开显的理性为开路先锋,西方现代性无论在文学抑或文化上都追求一种普遍主义理想。进入全球化时代,这种普遍主义受到特殊主义或多元文化主义的挑战。如果文明/文化间不想一直争斗下去,如果人类不愿意任其“全球村”分崩离析,那么就需要守住共同的底线,而这一底线即是理性主义所允诺的普遍性。但在由西方所主导的现代化过程中,所谓普遍性实乃西方性或西方地域性的一个“美言”(不信)。当今时代需要普遍性,但又不是西方的普遍性,因而重释并重构普遍性就成为一项时代大任。以文学为例,马克思以来的“世界文学”话语就经历了一个从普遍性定调到特殊性改写的过程;再以文化为例,它首先意味着差异,但这一差异在一种文化内部则实为一种有边界的同一,与葛兰西“文化霸权”和威廉斯“共同文化”同义,而在诸文化之间,此差异则只能表现为一种差异共在状态。没有任何一方可以独自居有普遍性,因而文化间的普遍性就是文化间的关系。无论文学也好,文化也好,其普遍性都应当被理解为既坚持自身、又接纳他者的文学间性和文化间性。
出处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43-153,共11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