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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省级生态县的决定(川府函[2022]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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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生态省建设,根据《四川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经申报、预审、核查、公示,省政府决定命名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成华区、梓潼县、苍溪县、蓬溪县、犍为县、闿中市、宜宾市南溪区、芦山县、理县、茂县、黑水县、康定市、丹巴县、雅江县、道孚县16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生态县。
作者
机构地区 四川省人民政府
出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4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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