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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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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实施意见》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主要是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制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保障范围、基本救助水平等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我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托底性保障功能。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2期47-50,共4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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