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理解和把握党纪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兼职的相关规定 从严管理闭环监督 分类处置审慎认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干部违规兼职,既可能引发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通过兼职化公为私、以权谋私的廉政风险,也可能导致经济组织间的不平等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执纪执法实践中,应对此类问题深入研究、精准认定、抓早抓小、规范处理。
作者 胥其江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23年第5期58-58,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