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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治理转供电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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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转供电行为是指供电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电的行为。承担这个转供行为的企业主体,称之为转供电主体;使用转供电的终端用户,称之为被转供户或者终端用户。转供电的特点是供电企业直接与转供电主体结算,产权分界点后的设备归转供电主体所有,供电企业无法直接对每一个终端用户的电价进行管理。县级市的转供电主体大多数为专用变压器客户,转供类型主要有居民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
作者 田甜 陈美菱
出处 《农村电工》 2023年第4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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