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既有以策略性合作为主的研究,难以解释脱钩改革后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合作中的新现象。脱钩改革后的政会合作大多基于制度形成,并且包含持续开展制度化建设的努力,因而更具公平性、契约性和稳定性,这种合作可称作制度化合作。A市S协会与政府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工作中的合作,充分体现了制度化合作的阶段性进程与主要特征以及政会双方综合考量资源需求、交易成本和组织合法性的行动逻辑。制度化合作是对策略性合作的超越,体现了新时代政会关系的新走向。
出处
《行政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69-76,共8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的合作共治研究”(20BZZ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