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完善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出处
《商业会计》
2023年第7期1-1,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