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政策科学的视角分析韩国发布的四个国家语言工作五年规划可以发现,韩国国家语言工作发展规划编制主体、周期、内容、执行及评估等都由《国语基本法》明确规定,规划制定过程体现出了显著的法制化特点。规划议程政策问题的设置呼应语言生活环境的变化、突出新技术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国家语言国际传播战略。然而,韩国国家语言工作也存在着规划编制主体、执行主体、评估主体同一,决策、执行和监督未能有效分离以及规划内容部门化,未能有效整合其他部门资源的问题。韩国的经验为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了有益启示,值得借鉴。
出处
《东疆学刊》
CSSCI
2023年第2期117-125,共9页
Dongjia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