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框架基本成型,治理规范逐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社会治理主体多方参与格局基本形成。但在理论与实践上,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之间关系协调、居(村)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属性与行政功能的矛盾问题始终没有很好地厘清与解决。在此背景下,以解决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为突破口,可以提出相应的解决之策;居(村)委会的力量由行政性向自治性倾斜;社会协同的空间进一步扩大;进一步提升居民自治的程度。这也是未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发展趋势。
出处
《国家治理》
2023年第6期36-41,共6页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