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保函本质上是担保人向受益人开立的,同意在受益人提交与保函严格相符的单据时向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承诺。独立保函不同于从属性担保之处不仅仅在于其独立性,更在于它对担保付款迅捷、确定与低成本价值的追求,这些价值追求是独立保函商业生命之所在。因此,无论是独立保函基本原则还是独立保函的开立规则、拒付通知失权规则、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规则以及欺诈例外规则等具体制度设计,都应确保独立保函担保付款迅捷、确定与低成本价值目标的实现。
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103-113,共11页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福建省社科联一般项目“独立保函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研究”(FJ2021B054)
泉州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