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科技监管逻辑可以区分为行政逻辑和技术逻辑。金融科技监管的行政逻辑突出中央—地方的科层制监管体制,依托机构监管模式将金融科技平台纳入常态化监管,并利用运动式监管降低应急性金融风险。金融科技监管的技术逻辑强调对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普遍应用,并利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效能。金融科技监管的行政逻辑与技术逻辑虽然在权力分配和主要追求效果上存在差异,但二者在联系中相互作用,行政逻辑对技术逻辑具有矫正和引领作用,技术逻辑对行政逻辑具有促多元化和完善组织架构作用,二者通过相互作用形成双向互嵌,最终推动金融科技监管逻辑逐渐转向二元共治的复合型治理,稳步推进我国金融监管体制重塑与发展。
出处
《海南金融》
2023年第4期65-71,共7页
Hainan Finance
基金
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金融科技的公私合作治理研究”(FJ2021C030)阶段性研究成果。